鞍山境外投资备案投资项目撰写
目前外管局对于资金出境仍采取「控流出、扩流入」的监管态度,市场对资金出境十分饥渴。在「真实性至上」原则之下,市场对此又有何对策?有哪些常见的资金出境方式?(提请注意:本文所述方式可能存在一定的合规问题或在现行的监管政策下存在操作的难度!请注意并把控相关风险!)
本文重点介绍通过ODI方式进行境外投资商务部(深圳经信委)境外投资行为审批、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的基本操作流程,以及银行外汇额度登记及审批的监管要求,以期为同业人士提供实操参考。
中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主要需要取得3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包括国jia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jia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的外汇登记程序。
境外投资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
1.《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发改委第11号令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2.《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jia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
4.《国jia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
5.《国jia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
6.《国jia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30号)。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一)事项名称:超规定额度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
业务流程:
境内机构向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审核无误后予以登记并出具《业务登记凭证》。需提交申请材料:
前期费用累计汇出额超过 300 万美元或超过中方投资总额 15%的。
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汇出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2.营业执照(尚未办理“五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证明。资金使用计划和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通过多年经验,现已在市场调研、行业分析、模型构建、数据测算方面建立了数据库及标准。在IPO上市募投研究、境内投资咨询、境外投资咨询、产业政策研究处于行业境外投资地位。美方之所以频频发出“加征关税使外企搬离境外投资备案”的论调,只是借国际产业链分工的表象来唱衰境外投资备案,而并未认清其实质。以纺织服装业的全球产业转移为例,过去70年先后经历了由美国到日本、由日本到“亚洲四小龙”、再到境外投资备案内地的转移,这些年又转到东南亚和非洲.。这种产业转移符合经济规律,绝非受加征关税的影响。同时,随着境外投资备案技术水平提高和市场潜力扩容,更多附加值较高的产业正不断向境外投资备案集聚。 而反观进口,随着国内投资需求,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3月份原材料进口数量和价格双双劲升,汽车等产品进口猛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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